私隱政策
私隱政策聲明
金麗財務有限公司 (簡稱“金麗”)
致各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 及個人信貸資料的通知
- 客戶及其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信貸服務的申請人,為信貸提供抵押或擔保的擔保人及人士、公司客戶或申請人的股東、董事、高級職員及管理人員) (統稱「資料 當事人」) ,就開立或延續賬戶、設立或延續信貸或所提供的服務,資料當事人需不時向金麗提供有關的資料。
- 若未能向金麗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金麗無法開立或延續賬戶或設立或延續信貸或提供服務。
- 就持續正常客戶關係,例如,當資料當事人開出支票或存款時進行財務交易或在一般情況下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與金麗溝通時,金麗亦會收集資料當事人的資料,當中可能以文書形式或電話錄音系統收集。
- 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可能會被用作下列用途:
- 為資料當事人提供信貸融通所涉及的日常運作;
- 於資料當事人申請信貸時及每年(通常一次或多於一次) 的定期或特別信貸覆核時,進行信用檢查;
- 設立及維持金麗的信貸評分模式;
- 協助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信貸檢查及追討欠債;
- 確保資料當事人持續維持可靠信用;
- 設計供資料當事人使用的金融服務或有關產品;
- 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標的(詳情請參閱以下(g)段);
- 確定金麗對資料當事人或資料當事人對金麗的欠債金額;
- 向資料當事人及為資料當事人債務提供抵押品的人士追討欠款;
- 履行根據下列適用於金麗或其集團或任何分行被期望遵守的就披露及使用資料的義務、規定或安排:
- 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 來存在的對其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
- 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 來存在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 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 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指引或指導;
- 金麗或其集團因其位於或跟相關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司法管轄區有關的金融、商業、業務或其他利益或活動,而向該等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承擔或被彼等施加的任何目前或將來的 合約或其他承諾;
- 遵守金麗集團為符合制裁或預防或偵測清洗黑錢、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或其他非法活動的任何方案就於金麗集團內共用資料及資訊及/或資料及資訊的任何其他 使用而指定的任何義務、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 排;
- 讓金麗的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就金麗對資料當事人享有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其擬承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及
- 進行核對;及
-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 金麗持有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將予以保密,但金麗可就以上(d)段列明的用途把該等資料提供予下列各方:
- 就金麗業務運作向金麗提供行政、電訊、電腦、 付款、收賬、證券結算、科技外判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辨商或提供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任何對金麗負有保密責任的其他人士,包括承諾保密該等資料的金麗集團成員公司;
- 付款銀行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的副本(而其中可能載有收款人的資料);
-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以及在資料當事人欠賬時,則可將 該等資料提供給追討欠款公司或律師行(統稱「收賬代 理」);
- 金麗或其集團根據對金麗或其集團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規定,或根據及為符合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 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並期望金麗或其集團遵守的任何指引或指導,或根據金麗或其集團向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 組織或協會的任何合約或其他承諾(以上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而有義務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披露該等資料的任何人士;
- 金麗的任何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就金麗對資料當事人享有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及
- 金麗的集團公司;
-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保險服務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 金麗及金麗的集團成員公司的合作品牌夥 伴(該等合作品牌夥伴的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 的申請表格上列明);
- 慈善或非牟利的機構;及
- 就以上(d)(vii)段列明的用途而被金麗任用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電訊公司、電話促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中心、資料處理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
- 就資料當事人(不論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分,以及不論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於 2011 年 4 月 1 日當日或以後申請的按揭有關的資料,金麗可能會把下列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包括不時更新任何下列資料的資料)以金麗及/或代理人的名義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
- 全名;
- 就每宗按揭的身份(即作為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及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
-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或公司註冊證明書號碼;
- 出生日期或公司成立日期;
- 通訊地址或註冊辦事處地址;
-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號碼;
- 就每宗按揭之信貸種類;
-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狀況(如有效、已結束、已撇賬(因破產令導致除外)、因破產令導致已撇賬);及
-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結束日期(如適用)。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將使用上述由金麗提供的資料統計資料當事人(分別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份,及不論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不時於香港信貸提供者間持有的按揭宗數,並存於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內供信貸提供者共用(須受根據私隱條例核准及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所限)。
- 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資料
金麗擬把資料當事人的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而金麗爲該用途須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金麗可能不時把持有的資料當事人姓名、 聯絡資料、産品及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爲、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
- 財務、保險及相關服務及産品;
- 金麗合作品牌夥伴提供之服務及産品(該等合作品牌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産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及
- 爲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贈;
- 上述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金麗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就捐款及捐贈而言)徵求:
- 金麗集團成員公司;
-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保險服務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 金麗及金麗集團成員公司之合作品牌夥伴(該等合作品牌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産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及
-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
- 除由金麗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以外,金麗集團亦擬將以上(7)(1)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7)(3)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金麗爲此用途須獲得資料當事人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 金麗可能因如以上(7)(4)段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産的回報。如金麗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産的回報,金麗會於以上(7)(4)段所述徵求資料當事人同意或不反對時如是通知資料當事人。
如資料當事人不希望金麗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資料當事人可通知金麗行使其選擇權拒絕促銷。
- 根據私隱條例規定及按其認可及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資料當事人均有權:
- 查問金麗有否持有其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要求金麗改正任何有關其不準確的資料;
- 查明金麗對於資料的政策及實務及獲告知金麗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 要求獲告知那些資料會被例行披露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 或追討欠款公司,並獲提供進一步資料,藉以向有關信 貸資料服務機構或追討欠款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 要求;及
- 就金麗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的任何賬戶資料(爲免生疑問,包括任何賬戶還款資料),於全數清還欠賬後結束賬戶時,指示金麗要求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自其資料庫中删除該等賬戶資料,但指示必須於賬戶結束後五年內提出及於緊接終止信貸前五年內沒有任何拖欠爲期超過 60 日的欠款。賬戶還款資料包括上次到期的還款額,上次報告期間(即緊接金麗上次向信貸資 料服務機構提供賬戶資料前不多於 31 日的期間)所作還款額,剩餘可用信貸額或未償還數額及欠款資料(即過期欠款額及逾期還款日數,清還過期欠款的日期,及全數清還拖欠爲期超過 60 日的欠款的日期(如有)。
- 如賬戶出現任何拖欠還款情况,除非拖欠金額在由拖欠日期起計 60 日届滿前全數清還或已撇賬(因破産令導致撇賬除外),否則賬戶還款資料(定義見以上(h)(v)段)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繼續保留多五年。
- 如資料當事人因被頒布破産令而導致任何賬戶金額被撇賬, 不論賬戶還款資料有否顯示任何拖欠爲期超過 60 日的還款, 該賬戶還款資料(定義見以上(h)(v)段))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繼續保留多五年,或由資料當事人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産令後保留多五年(以較早出現的情况為準)。
- 金麗會不時就客戶/資料當事人信貸額增加、限制(包括 取消或降低信貸額)或進行債務重組覆檢賬戶,有權就此查閱及使用資料庫所編制的信貸報告,以便金麗於賬戶有效期內進行覆檢。
- 根據私隱條例之條款,金麗有權就處理任何就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 若資料當事人需要查閱或更正資料、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或資料種類等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金麗財務有限公司上環德輔道中268號岑氏商業大廈17樓
- 當金麗考慮資料當事人的信貸申請時,金麗有權於審批過程中開啟及參考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編制關於資料當事人的信貸報告。如資料當事人欲索取有關信貸報告,金麗將會告知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聯絡詳情。
- 本通知並無限制資料當事人在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 當資料當事人收悉本通知,本通知將被視作為所有資料當事人已或企圖與金麗簽訂的合約、協議、信貸/貸款協議書、 開戶文件及其它具約束力文件等的其中一部份。
* 此通知內容以英文原文為準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聯絡我們:
Melody Finance Limited 金麗財務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熱線: (852) 3102 2929
WhatsApp: (852) 9546 4250
地址: 香港上環德輔道中268號岑氏商業大廈17樓全層